2024-10-21 14:26:01
EE快速通道下的三个移民项目对工作经验的要求各不相同。联邦技术移民(FSWP)和联邦熟练工人移民(FSTP)可以认可加拿大境外的工作经验,加拿大经验类移民(CEC)则只认可在加拿大获得的工作经验。
联邦技术移民(FSWP)
在联邦技术移民项目(FSWP)下,申请人的工作必须符合加拿大国家职业分类(NOC)中的TEER 0、1、2、3职业类别,且需要证明申请人在该职位上执行了职业描述中的所有主要职责和大部分基本职责。工作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与申请人申请的职业分类一致;
以工资或佣金的形式支付,志愿工作和无薪实习不被认可;
在过去的10年内连续工作至少一年,总计工作时间需达到1560小时,相当于每周工作30小时。
申请人可以通过全职或兼职形式积累工作经验。兼职工作可以同时在多个岗位进行,但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小时。
加拿大经验类移民(CEC)
对于CEC项目,申请人必须在TEER 0、1、2、3职业类别中拥有至少1年的有偿工作经验,且必须是在加拿大合法工作期间获得的。该工作经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在提交EE申请的前三年内完成;
在加拿大临时居民身份期间积累;
工作内容符合NOC职业描述的所有主要职责和大部分基本职责;
工作经验必须是有偿的,不包括志愿工作和无薪实习。
需要注意的是,自雇工作经验和在全日制学生期间获得的工作经验不符合CEC项目的要求。因此,申请人必须在毕业后通过合法的工作签证获得合格的工作经验。
特殊学生工作经验规定
对于在学习期间获得的工作经验,如果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也可以计入FSWP的工作经验要求:
个人必须获得工资或佣金;
工作必须是连续的,没有中断;
满足FSWP的所有其他资格要求。
然而,对于CEC项目,学生期间的工作经验则不符合资格要求。因此,申请人需要特别注意自己的工作身份和工作类型,确保符合移民项目的具体要求。
如何通过兼职积累工作经验
申请人可以通过全职或兼职方式积累所需的工作经验。例如,在兼职情况下,可以每周工作15小时并连续工作24个月,这样累计的工作时长也可达到1560小时。对于多份兼职工作的申请人,只要总工作时间每周达到30小时并且累计满足一年,即可符合工作经验的要求。然而,超过每周30小时的工作部分将不被计入累计时间内。
联邦熟练工人移民(FSTP)
联邦熟练工人移民项目(FSTP)要求申请人在过去五年内有至少两年的全职工作经验或相当的兼职经验,且工作需在NOC指定的职业中,符合所有基本职责和大部分主要职责。同样,工作必须是有偿的,不认可志愿工作或无薪实习。
工作经验的认可与计算方式
在EE快速通道中,工作经验的计算方式相对灵活,申请人可以通过全职、兼职、多份工作的组合方式满足要求。但在计算过程中需要注意,兼职的工作时间超过每周30小时的部分不会被额外计入。此外,申请人的工作经验必须在有效的工作许可或临时居民身份期间获得,否则将不符合资格。